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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權劉曉慶商家未道歉被公告

   發布時間:2025-03-31 14:43 作者:陸辰風

APP顯示,近日,因侵權劉曉慶商家未履行致歉義務,法院公布劉曉慶與其人格權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。

公告顯示,法院判決被告劉曉慶珠寶(寧波)有限公司、劉曉慶珠寶(寧波)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停止使用原告劉曉慶的姓名和肖像,向劉曉慶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69.5萬元,上述判決生效后,被告未履行致歉義務,劉曉慶申請強制執行。案件流程信息顯示,此前上述兩家公司及劉某等已因該案被限制高消費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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